互联网 监管
“互联网 监管”系统为本地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了系统支撑,对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共享交换、汇聚归集,形成清单库、执法库,并利用挖掘、分析、计算和存储等基础支撑技术,为相关业务应用提供共享交换、查询检索、可视化展示和统计分析等服务。1.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2.有利于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优化营商环境3.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4.有利于促进跨地区跨部门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5.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监管执法系统为本地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等提供支撑,功能主要包括协同监管、投诉举报办理、无证无照治理等子系统。决策分析系统依托省级监管系统数据中心归集的监管数据,对各地各部门执法监管动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监管分析报告,为领导提供决策支持。风险预警系统利用各类监管大数据资源,结合监管规则、风险特征、典型案例等知识库,建立业务模型;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与工具,实现分级预警。监管投诉举报系统按照“集中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原则,接收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全流程办理。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2015〕51号)2.《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发〔2018〕79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发〔2018〕104号)
网站地图